1.1本规范应是最低技术要求,不应详细说明所有技术细节。 有关其他事项,请参阅CEC-2006“钢缆索塔工程设计规范”中其他项目的相关规定。 供应商应确保按照本规范和最新行业标准提供优质产品。
1.2当这些规范中使用的标准与供应商实施的标准不一致时,应以高标准实施。
2.技术要求
2.1桥架和梯架的材料是冷板。 该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 / t 700-1988的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冷轧带钢”GB / t -1991的有关规定。
2.2普通托盘和梯板的最小允许厚度应符合表2.2-1中列出的值。
2.3表面防腐层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4人工焊接电极应符合国家标准“碳钢电极”GB / t 5117-1995,采用e~4313型电极。
2.5普通螺栓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 / t 700 -1988的要求。 紧固件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标准件碳钢热轧圆钢”GB / t 715-1989的要求。
2.6托盘,梯子和吊架的结构应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
2.7所有类型的支撑和吊架应能承受托盘的相应规格,梯架的额定均布载荷,层数和自身重量。
2.8连接板和连接螺栓等连接应适应车身结构的强度,如托盘,梯子和扶手。
2.9制造商应提供各种类型的托盘,梯形框架跨度以及允许均匀载荷的曲线或数据表。
2.10在额定均布载荷下,托盘和梯架的相对挠度不得超过1/200。
2.11固定在支架和梯架上的吊架或侧壁支架的最大挠度不得超过额定载荷最大挠度的1/100。
2.12制造商应提供各种托盘,不同载荷跨度的梯形框架,支架和吊架的挠度值。
2.13桥架应采用热浸镀锌和防腐处理,质量应符合表2.13的要求。